重点改造区域包括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嵩明县、宜良县、石林县6个县(区),涉及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共143,881.66公顷,占全市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88.44%,改造项目共228个。该区域位于昆明市东部和北部,社会经济基础相对较差,耕地面积比例大,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比例较大,改造项目数最多。
一般区域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7个县(市)区,涉及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共18806.65公顷,占全市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1156%,改造项目共89个。该区域位于昆明市市区及周边,自然环境条件、地理区位、社会经济基础较好,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比例较小,改造项目数较少。
三、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规划、规模化配套建设的原则。以"渠成网、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树成行、旱能灌、涝能排"为标准进行高规格、大连片规划,并实行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进行建设,把农业、国土、水利、扶贫、烟草、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相关部门分散的项目资金整合聚集,形成新的机制,各尽其力,各尽其责,各记其功,集中推进。
(二)坚持统筹安排,综合改造的原则。主要以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为主,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从山上到山下,耕地与后备耕地,水田与旱地统筹安排,实施综合改造治理,把项目区改造成环境良好生产先进的多功能农业生态区。
(三)坚持统一部署、分别实施的原则。把各有关部门项目实施的要求与全市的实际结合起来,加强部门上下和县(市)区之间的协调统一,坚持统一规划、分项负责、分别实施,形成统分结合、上下协作、部门协调、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坚持重点在山区、半山区,兼顾坝区,突破旱地,稳定水田的原则。针对我市80%耕地在山区、半山区,粮食增产的潜力在旱地的实际,通过中低产田(地)改造,消除山区、半山区各种不利于农业生产提高的土壤障碍因素,促进本市不同区域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均衡提高。
(五)坚持田地改造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排灌系统的完善,土壤综合性能的提升,可适应满足城市农业生产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促进农业的产业化调整,为城市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六)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原则。注意工程措施与生物、农艺技术的结合,坚持用养结合,使土地的生产潜力得到最大释放。
(七)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政府大投入、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要求,以政府补助为引导,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套,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