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多元化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多元化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多元化纳税申报管理,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的纳税人,采用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包括银行网络划缴申报、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三种方式。

  第四条 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适用的税种范围: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防洪保安费。

  第五条 在现有多种申报方式下,纳税人可根据各自条件及纳税人类型选择不同的纳税申报方式。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纳税人使用方便、快捷、高效的纳税申报方式。

  第六条 申请使用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免费提供培训,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对纳税人的培训和辅导工作。

第二章 银行网络划缴申报

  第七条 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银行网络划缴申报是指纳税人在每个法定申报纳税期间内,授权银行依照国税机关核定的税额直接(自动)从指定的账户上划缴税款,同时确认银行当期划款的完税额(即税务机关核定税额)为如实申报的应纳税额,并声明对当期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经营额20%以上的,将依法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税额,若未如实申报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一种简易申报方式。

  第八条 银行网络划缴申报的适用对象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消费税、防洪保安费的纳税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