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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
你 年 月 日来信收悉。关于你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求、申诉),属 单位(人大、法院、检察院等)的职权范围,不属我局职权范围,根据《
信访条例
》有关规定,我局不予受理,我们已将来信代为转送,今后,如有此类信访事项,请按有关规定、程序提出。
特此告知
附件4: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件情况登记表
二○ 年 月 日
序号
收件日期
信访人姓名、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反 映
内 容
承办部门签收
告知是否受理文号
是否
答复
办结反馈时间
备 注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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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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