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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
来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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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单位或地址
反映 问题
拟办 意见
领导审批
移交 办公室
承办 单位
经办人
要 求
1、由“纳税人之家”当场受理,并书面告知来访人(姓名、地址不祥可不附书面告知书)。 2、该来访件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转市局办公室转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书面答复来访人(姓名、地址不祥除外)。 4、承办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书面反馈市局办公室办结(附处理单)。 5、仅供承办部门参考。
受理告 知文号
受理告知 书签收、 日期
答复来访 人信函签 收日期
办结签收
来信人 姓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