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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

  记录人
  


  


  记录时间
  


  


  


  来访人
  


  


  来访时间
  


  


  联系电话
  


  


  


  来访人单位或地址
  


  


  


  反映
  问题
  


  


  


  拟办
  意见
  


  


  领导审批
  


  


  


  移交
  办公室
  


  


  承办
  单位
  


  


  经办人
  


  


  


  要

  求
  


  1、由“纳税人之家”当场受理,并书面告知来访人(姓名、地址不祥可不附书面告知书)。
  2、该来访件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转市局办公室转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书面答复来访人(姓名、地址不祥除外)。
  4、承办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书面反馈市局办公室办结(附处理单)。
  5、仅供承办部门参考。
  


  


  受理告
  知文号
  


  


  受理告知
  书签收、
  日期
  


  


  


  答复来访
  人信函签
  收日期
  


  


  办结签收
  


  




  附件2: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件处理单

来信人
  姓 名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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