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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制度

  1.上级机关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会议时间、参加会议范围以上级机关相关会议通知为准。
  会议组织规程:
  办公室收到上级机关关于召开有关视频会议的通知后,由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内容明确主办科室,由文秘人员及时分送局领导、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主办科室。各相关部门按视频会议通知要求共同做好会务组织工作,具体分工为:
  主办科室:收到通知后,及时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明确参加视频会议的具体部门、人员,并及时反馈办公室;做好会议考勤、会场纪律考核,并按要求做好会议相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有关与会人员食宿安排。
  办公室:根据主办科室明确的与会人员范围发布会议通知;做好视频会议会场布置(包括会标、领导桌签等);整理、归档视频会议刻录盘。
  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管理维护;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操作和数据存贮,刻制光盘后移交办公室;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视频会议主会场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视频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必要时做好有关与会人员食宿安排。
  2.市局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除市局党组会议外,其他所有会议均可采取视频会议系统召开。
  会议组织规程:
  主办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局领导提出召开视频会议的申请;局领导批准后,主办科室填制《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会议通知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办公室分管局领导签名同意,向办公室确定视频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并下发通知组织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的情况安排好会场、通知物业管理处做好会务工作;信息中心要与基层单位分会场做好视频会议系统调试工作,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三、会议通知
  (一)各部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前,应及时将会议计划、与会人员、会议要求等通知办公室文秘组,由办公室文秘组根据《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登记册》明确会议地点,再由主持会议部门填制《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会议通知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阅后转办公室登记,由主办科室或办公室发布会议通知。
  (二)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局领导,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三)会议通知采取4种方式:公文处理系统内的公告栏通知(主要面向机关科室)、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新闻中心通知(主要面向基层单位,新闻中心地址:http://87.20.16.60)、手机短信通知、电话通知。其中主要以公告栏通知、新闻中心通知为主,电话通知主要用于紧急会议通知。
  (四)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在上班后半小时内、下班前半小时内定时浏览公告栏、新闻中心。各部门、单位全体人员因公外出或基层单位发生网络不通、停电等原因,无法及时访问网络的,应提前通知市局办公室备案,以便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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