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2005年1月1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金税工程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金税工程顺利运行,杜绝上传数据差错,各项考核指标达标,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流转税科、计划征收科、国际税务管理科、信息中心、稽查局、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

  第二条 考核项目

  (一)金税工程“五率”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准确率=(当月采集专用发票抵扣联份数-当月采集抵扣联重号份数-当月采集抵扣联错误份数)÷当月采集专用发票抵扣联份数×100%。

  2.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当月已采集存根联份数÷(当月已采集存根联份数+当月未采集存根联份数)×100%。

  3.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率=已采集一般纳税人户数÷(已采集一般纳税人户数+未采集一般纳税人户数)×100%。

  4.防伪税控企业报税率=稽核系统当月已报税防伪税控企业户数÷稽核系统当月应报税防伪税控企业户数×100%。

  5.稽核系统报表正确率=(报表考核指标数-当月报表指标不正确数)÷报表考核指标数×100%。

  (二)防伪税控企业培训装机及发票发售管理

  (三)协查系统“两率”及台帐设置

  1.发票选票平均准确率=(已返回内部生成协查结果发票中有问题发票份数/收到返回内部生成协查结果的发票份数)×100%。

  2.累计按期回复率=按期回复受托发票份数/(按期回复的发票份数+逾期未回复发票份数)×100%。

  3.按规定设置《委托协查台帐》、《受托协查台帐》、《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移送--接收台帐》、《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协查结果移送--接收台帐》。

  (四)协查检查日常工作。

  (五)金税工程发行、网络管理、日常运行维护。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管理部门

  1.流转税科

  组织协调计划征收科、国际税收管理科、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按照金税工程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金税工程“四率”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准确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率、稽核系统报表正确率达到10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