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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相思湖新区管委会、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06〕4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制2007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7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我市面临多重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年,我市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做好明年的财政经济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顺利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至关重要。综合考虑2007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7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战略决策,坚持“五个统筹”原则,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做大做强支柱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优先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和市委、市政府重点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财政支出增长;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2007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二)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三)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对土地出让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控制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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