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公共厕所卫生的管理。通过卫生宣教,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便后及时冲洗;管理人员及时清理厕所内垃圾,保证厕所基本无臭味,周围无垃圾堆放的现象。
(四)农贸市场环境卫生
1.农贸市场开办者应严格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治商品交易市场的通告”要求开展整治,合理布局市场功能分区,按照商品性质划行归市,食品与非食品摊点应保持一定距离,组织做好市场内垃圾、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2.市场内各经营户应自觉按照要求将商品分类摆放,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自觉做好垃圾的收集、处理。经营熟食制品的摊点还应配备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3.市场开办者和各经营户应共同做好市场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持地面无脏物、无痰迹,及时清扫、收集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组织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各居民小区、机关单位要高度认识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营造健康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本责任区域内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责任区域不明的地区要确保责任单位的落实。
2.各级政府和各单位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重点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相关督导检查,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地、真正地落到实处。
3.实行部门、单位领导问责制。为了确保领导责任的落实,对责任区域内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实行爱国卫生运动问责制,对凡是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甚至免职等方式追究责任。
(二)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
1.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各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应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社区健康教育网络和卫生站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让“城乡清洁工程”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态势,使广大市民自觉投入到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中,自觉做到“讲卫生、讲文明、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