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创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对实施南宁市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构建“学习型城市”和“数字化南宁”,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规划的建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支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深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调研。
二、大力支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建设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并继续重点在资金、土地、人员编制、设备、实验实训基地、专业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06年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增加100个专业教师编制,用以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特别是引进“双师型”教师。每年从市长基金中拿出30万元专门用以培养高素质教师;对学院引进的硕士以上的人才提供资金上的资助。
(二)不断拓宽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空间,在办学用地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划拨近2000亩地作为新校区发展建设规划用地,彻底解决学院校区分散,不利于形成规模的问题。
(三)切实保障资金投入。从2006年至2008年,市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投入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投入学院建设经费,市财政按照1:1进行配套;鼓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拓宽筹资渠道,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民间资金、企业资金、金融信贷、社会投资、校企共建等多种渠道共建新校区。同时,政府以贴息等方式支持学院利用国家政策性长期贷款加快学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