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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1)落实河南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水域内“丽江村”等排污口截污计划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排水公司)
  (2)落实完成邕江水面网箱养殖区域规划,实施养殖许可监管,颁发邕江水面网箱养殖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完成邕江饮用水源区域内沙场的搬迁工作;清理饮用水域一级保护区停舶的采沙船;制定一级水域两岸植被绿化方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规范邕江河面货游船舶废油、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清理饮用水域一级保护区停舶的货游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南宁海事局)
  (5)开展在码头设置船上生活垃圾、废油临时收集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开展并完成邕江沿河工业企业排污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邕江隆安段、邕宁段水质状况及排污情况调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实施建设陈村水厂取水口江面保护区域的浮标标志试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南宁海事局、市自来水公司)
  (8)刷新或重设邕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标志和告示牌。(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自来水公司)
  (9)组织清理向邕江排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10)做好媒体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步骤
  采取宣传与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宣传
  (1)4月份,分别召开挖沙船主、货游船船主会议,组织学习《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2)4月份开始,在电视上播放有关保护邕江的公益广告及公布环保、海事、农业、水利部门投诉电话号码。
  (3)制作《条例》宣传资料。

  2、整治
  (1)4月份,各责任部门分别按整治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整治办,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2)对重点违规行为由市整治办组织联合执法队进行查处。
  (3)6月底各责任部门工作小结。
  (4)7月份迎接市人大对邕江饮用水源执法整治工作检查。

  四、工作要求
  保护邕江水源水质是关系到我市民心民意的一件大事,继续开展邕江饮用水源的执法整顿活动,不仅是执行《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市保护邕江水源水质,确保邕江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对邕江河段水体出现的各种污染行为要坚决整治,保证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到位,达到从专项整治逐步转为长效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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