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河南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水域内“丽江村”等排污口截污计划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排水公司)
(2)落实完成邕江水面网箱养殖区域规划,实施养殖许可监管,颁发邕江水面网箱养殖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完成邕江饮用水源区域内沙场的搬迁工作;清理饮用水域一级保护区停舶的采沙船;制定一级水域两岸植被绿化方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规范邕江河面货游船舶废油、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清理饮用水域一级保护区停舶的货游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南宁海事局)
(5)开展在码头设置船上生活垃圾、废油临时收集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开展并完成邕江沿河工业企业排污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邕江隆安段、邕宁段水质状况及排污情况调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实施建设陈村水厂取水口江面保护区域的浮标标志试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南宁海事局、市自来水公司)
(8)刷新或重设邕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标志和告示牌。(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自来水公司)
(9)组织清理向邕江排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10)做好媒体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步骤
采取宣传与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宣传
(1)4月份,分别召开挖沙船主、货游船船主会议,组织学习《
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2)4月份开始,在电视上播放有关保护邕江的公益广告及公布环保、海事、农业、水利部门投诉电话号码。
(3)制作《条例》宣传资料。
2、整治
(1)4月份,各责任部门分别按整治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整治办,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2)对重点违规行为由市整治办组织联合执法队进行查处。
(3)6月底各责任部门工作小结。
(4)7月份迎接市人大对邕江饮用水源执法整治工作检查。
四、工作要求
保护邕江水源水质是关系到我市民心民意的一件大事,继续开展邕江饮用水源的执法整顿活动,不仅是执行《
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市保护邕江水源水质,确保邕江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对邕江河段水体出现的各种污染行为要坚决整治,保证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到位,达到从专项整治逐步转为长效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