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产业规划引导工作,把握投资项目导向,各级开发区引进项目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立足本地比较优势,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促进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注重质量,重点瞄准“大、高、强”,注重吸引科技含量高、规模大、效益好的优势项目和大项目,注重引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项目,注重引进知名跨国企业,逐步形成高新技术和出口产业群,成为我市开放发展的增长极。
2、各级开发区、经济园区要注重提高土地投资密度和投资效益,加强已征土地的管理,明确项目建设期限,根据项目需要鼓励投资者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着珍惜资源、滚动发展、充分利用和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做好规划调整,着力做好园区配套完善工作。有条件的开发区和经济园区要加快建设环保处理、集中供热、供气和双回路供电等基础条件,不断提高开发区承载项目能力。
3、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园区招商引资新机制、新方式。创造条件办好网上招商,大力推行专业招商、代理招商、上门招商、项目招商、会展招商、派驻招商和以商引商;采取整体开发、租赁承包、资产组合等多种方式扩大对外合作。各县区开发区和经济园区要积极探索市场化、企业化招商运作的有效方式,不断提升招商水平和效果。
(七)加强与东盟各国、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
1、把握中国--东盟博览会在我市举办带来的机遇,大力加强我市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重点推进中国--东盟经济园、国际商贸城的建设,着力抓好印尼工业园、新加坡工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构筑我市与东盟各国产业合作的大平台;加大对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新兴工业国家招商力度,推进在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制糖、化工、制药、建材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房地产、旅游、餐饮、金融、教育、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中越两国共同商定的南宁--谅山--海防--广宁经济走廊及环北部湾经济圈建设。同时,积极引导我市有优势、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承包工程,开展跨国经营与合作,积极开拓双边投资合作的新领域。
2、抢抓泛珠三角经济区全面启动的机遇,全面推进我市与以香港、广东为龙头的泛珠三角城市的经贸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泛珠三角经济区省会城市合作协议》精神,主动接轨广东,大力推进广东工业园、广东商业街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全面推进优势资源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国企改造、商贸物流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积极承接广东发达城市的产业转移;抢抓cepa机遇,推进香港街、澳门街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港澳中小企业在金融、物流、会展、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分销业、旅游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鼓励香港零售业前来开设大型超市和仓储式商场、连锁便利店、食品超市、专业店和专卖店,以积极的姿态加快融入粤港澳经济圈,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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