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县级(城郊)供销合作联社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县级(城郊)供销合作联社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南宁市县级(城郊)供销合作联社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县级(城郊)供销合作联社改革,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立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2003]5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富民兴社为根本,以保持稳定为前提,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手段,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以参与农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使供销合作的联社在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民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全面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焕发生机与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 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因地施策,有进有退,合理配置,扶大做强,科学管理,增强活力。
(二) 全面发展。在全面发展中增强实力,在全面发展中树立形象,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内部制度,解决存在问题。
(三) 合作规范。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和“民有、民享、民营”的要求,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合作、规范、发展。
(四) 开放办社。打破行业界限,扩大联合范围,创新联合内容,拓宽联合基础,广泛吸纳农产品购销加工企业、购销和种养大户、广大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大联合、大合作。
(五) 为农服务。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途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