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2005年,我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积极进取、团结协作,超额完成了全年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取得了合同引进资金372.8亿元和实际到位资金180.37亿元的优异成绩,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5.58%和47.19%,为我市“三个百亿”目标的实现及推动我市工业、农业、商贸、旅游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开展2006年的招商引资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招商促进局等18家2005年度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中国-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等5家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突出贡献单位;江南区政府等5家招商引资最快进步单位;市国税局等6家招商引资优秀协作单位;市南博办等5家招商引资优秀组织服务单位(集体);青秀区招商促进局等26家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黄延等116名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开放创新思想,振奋精神,勇于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