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遵守职业培训制度、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八)单位内部依法建立规章制度情况;
(九)工会组织依法建立健全情况;
(十)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情况评价分为a、b、c三个级别。
(一)a级为优秀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连续三年(从2003年起)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年检)审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2、工会组织健全,并能较好地开展工作;
3、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定期开展平等协商,签订并严格履行集体合同;
4、当年无投诉举报案件,或虽被投诉举报,但经查实无违法行为;
5、法定代表人及从事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较好地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处理涉及员工劳动保障的问题。
(二)b级为良好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当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
2、工会组织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3、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定期开展平等协商,签订并能够履行集体合同;
4、当年投诉举报案件不超过二次,并能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纠正:
5、法定代表人及从事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掌握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并能够运用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员工劳动保障的问题。
(三)c级为较差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c级:
1、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年内出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或改正后又出现违法行为的;
2、未建立工会组织或组织不健全的;
3、企业未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或未履行集体合同的;
4、不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
5、一个年度内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举报投诉案件达两起以上或发生员工集体上访、罢工等事件的;
6、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的;
7、连续两年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情况的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a级用人单位年内发生一起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当年降为b级;a级、b级用人单位年内出现c级任何一种情况的,当年均降为c级;当b级、c级用人单位年内达到上一档次标准时,次年可分别升为a级和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