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要出台《玉林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玉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暂行办法》,修改、补充、完善《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暂行办法》、《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暂行办法》、《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暂行办法》等政策。
三、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推动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扩展三方机制的职能,发挥实效。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提高劳动合同订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劳动关系的处理工作,解决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的职工安置、控制失业人员过于集中、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严格执行《
劳动法》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促使各类用工企业业主增强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自觉性,让广大职工懂得运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等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全市推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情况评价制度,促进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的自我约束机制。
(三)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建立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继续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强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提高仲裁的质量和效率。要高度重视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制订应急预案,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将群体性事件逐步纳入到依法、有序的劳动争议处理渠道来处理,从根本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