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主要措施,重点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向非公经济企业扩面覆盖。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和督查制度。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任成员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要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经济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制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行量化目标、按月通报,每季度结帐等办法,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督查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进行督查。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经委、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共同研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对未参保的单位,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参保缴费到位。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商、税务、安监、商务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登记及年审时,检查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宣传、发动、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私协、个协等部门要动员和督促所联系的企业、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编制部门要协助配合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费手续;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为档案托管人员办理好参保、续保的各项手续。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处理;对拒不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人事、财政部门在工资审核和核拨经费时应给予把关。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加大追收欠费力度。劳动保障、工商、审计、物价等部门要联合对欠费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摸清底数,促使有缴费能力的单位及早还清欠费,对暂时没有能力全部清还欠费的,要制订补缴计划。逐步清还,并防止新的欠费。
3、财政支持,保障财政供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医疗保险方面,凡是由财政直接划拨医疗保险费的县(市)区,一律改为由机关事业单位直接缴费;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不能按现行缴费率全额缴费的,要按照重点保障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则,调整单位缴费率。在失业保险方面,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费全部实行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制度,将单位应缴的2%保险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划拨到失业保险基金专户。财政该到位的资金,必须按时足额到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