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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各部门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县(市)区发展不平衡,就业和再就业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还比较窄。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支撑能力还比较脆弱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
  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就业和再就业的严峻形势,努力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要努力改善就业环境,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和公益性岗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要以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就业援助。
  (二)抓好失业调控,严格控制失业率。
  失业调控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失业率控制目标,做好失业调控工作,全面完成四项基本任务:一是有效控制失业人数过快增长,使失业人员数量不超过经济活动人口的一定比例:二是尽量缩短失业周期,减少长期失业人数,使长期失业者所占比例控制在一定幅度;三是积极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地区分布,避免过于集中,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四是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组织其参加再就业的各项准备活动,为重新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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