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发电[2006]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3月15日,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发生的特大沉船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乡镇自用船非法载客、严重超载、管理失职、监管不到位的重大责任事故,损失惨痛,教训深刻。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温家宝等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85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在广安市召开了现场会议,会上交通部李盛霖部长、张学忠书记、张中伟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这起事故。充分暴露了我省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反映出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的问题相当严重,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还存在空白和盲区,特别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整治低质量船舶、整治渡口渡船、整治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没有真正深入抓落实。目前正值春夏之交、春耕时期,是安全事故特别是水上安全事故多发事.为深刻吸取“3.15”特大沉船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再次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27号)要求和安排,从现在起到5月底,集中精力搞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营运船只真正实现“三无”目标(即乡镇船舶无超载,渔船、自用船无法载客,重点渡口、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管理无“空档”)。“对照三个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标准立即开展乡镇全面排查、市县重点抽查、省政府专项督查的“三查”活动。5部门(交通、安监、监察、公安、水利)联勤联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水运码头和运输秩序。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典型警示教育 各地要把在广大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典型教育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要紧紧抓住岳池县特大沉船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制作专题警示片、宣传招贴画,以多种形式在全省所有沿江沿河沿湖以及库区所在县、乡镇、村组、农户、学校、码头等广泛张贴、宣讲、播报;对农民和农村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着力营造宣传声势,用血的教训唤起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安全教育深入农户、深入业主、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