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26日)修改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工业立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5〕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日前,刚刚闭幕的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工业立市”战略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全市上下将此作为全市的发展之纲、工作之要,集中精力、资源、政策等要素,在营造氛围、优化环境、加大投资、人才建设和组织领导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工业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并以此带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市国税局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提出了本系统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值得借鉴。现将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工业立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学习市国税局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贯彻“工业立市”战略的思路,制定相关政策和举措,并付诸于实践,为推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工业立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市国税局 二○○五年七月)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工业立市战略,强力推进我市工业跨越式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执行到位,达到“三个确保、三个力争”的目标,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树立税收经济观,自觉服务于工业立市战略
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工业立市作为国税部门第一要务,真正把广大国税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从经济的角度研究税收问题,找准税收政策与工业立市战略的结合点,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献计献策,运用税收政策导向,促进我市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创新工作措施,促进工业规模迅速扩大
解放思想,创新各项工作举措,大力扶持、促进工业企业投资、经营,放宽税务登记办证条件,凡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免予审核,即到即办。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工业企业不受年销售额、注册资金限制,只要账证齐全,皆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放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限制,对工业企业根据其实际需要的版面及数量保证供应。
三、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