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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年检项目的决定


  (二)调整为由省审批的审核项目2项

  1.出口发展基金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技术免税确认书及技术改造进口技术、配、备件的免税申报

  十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1项)

  政策性特殊情况生育和技术性特殊生育指标

  十六、市统计局(调整1项)

  统计单位登记(调整为日常工作)

  十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1项)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批复结案(调整为日常工作)

  十八、市文化局(取消1项)

  音像制品批发的审查

  十九、市老龄委(调整1项)

  老年人优待证(调整为日常工作)

  二十、市国资委(取消1项,调整1项)

  (一)取消1项

  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处理等重大财务事项和非财务制度规定的费用支出

  (二)调整为日常工作1项

  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评估、立项、确认、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

  二十一、市旅游局(调整2项)

  1.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改由中介组织实施自律管理)

  2.一、二、三星级饭店等级核准(改由中介组织实施自律管理)

  二十二、市外事办(取消1项,调整3项)

  (一)取消1项

  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核准

  (二)调整为由省审批的审核项目1项

  非贸易、科技、双跨、市级领导出国团组

  (三)调整为日常工作2项

  1.办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在中考、高考时出具加分资格证明

  2.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和归国华侨全额发放退休金资格认定

  二十三、市广播电视中心(取消1项)

  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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