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审核管理
2.地质遗迹保护
(二)调整为日常工作6项
1.土地评估报告备案
2.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年度检查
3.探矿活动监督管理
4.采矿活动监督管理
5.地质灾害防治(改为告知性备案)
6.占用储量登记(改为告知性备案)
十一、市规划建设委(取消1项,调整8项)
(一)取消1项
外市建筑业施工(含装饰装修)企业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进市
(二)调整为由省审批的审核项目1项
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三)调整为日常工作7项
1.建设工程放线
2.建设工程验线
3.国有、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材料结算价格
4.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改为告知性备案)
7.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改为告知性备案)
十二、市交通局(调整3项)
(一)调整为由省审批的审核项目1项
国、省、县、乡、村公路规划、报级、建设
(二)调整为日常工作2项
1.公路收费
2.交通工程质量监督
十三、市水利局(取消2项,调整2项)
(一)取消2项
1.营口市工业园区地下水资源费免收
2.市管水域纳污能力
(二)调整为由省审批的审核项目1项
对市(县)、区纳费人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缓、减、免征
(三)调整为日常工作1项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十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取消3项,调整2项)
(一)取消3项
1.生产、流通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及更名、核定进出口经营范围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依法撤销(此项目与许可第130项重复,保留在许可项目里)
3.进出口商品配额、特定等级商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