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植物园等场馆设施,通过免费展览展示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引导群众参加各种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
深化“科教进社区”活动。以城市居民为对象,以社区科普大学为阵地,发挥老年“夕阳红”宣传队的作用,开展争创科普示范街道、争创科普示范社区、争创科普示范家庭、清除生活陋习和愚昧落后现象活动。在这项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做好以重点群的科普工作:对老年人,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应根据他们的思想、身体、生活特点和需要搞好科普工作,调动他们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对下岗职工,应注意做好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应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教育;对中小学生,要广泛开展校外科普教育。到2010年,创建市级科普示范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25个、科普示范家庭1000个。
巩固城镇基层科普组织,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办好城镇社区科普画廊和科普宣传栏;充分利用社区、学校、公园、图书馆、活动室、计生室、健身房等,举办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科普活动。针对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有组织地开展科普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发挥好各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科技行政部门对科普工作实行科学规划,进行政策引导,开展督促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切实做好有关科普工作,在科技项目实施中加强与市民沟通交流。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并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二)完善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科普环境。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制定颁布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科学素质普及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优势的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