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
(营政发〔2007〕5号)
营口开发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营口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营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方案(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营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方案
(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明确2006-2010年我市科普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倡导科学方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相信科学,掌握科学,依靠科学,应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全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开展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为重点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增强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加强推进“四个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市重点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三)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围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突出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的作用,科普与终身教育体系的融合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