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对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费[1998]17号)
市道路运输技术培训中心:
送来《关于我市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收费标准请示》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3元。每人每期收费一般不能超过500元。培训费含场租、办公、师资、管理、报名费、考务、考核、水电、表格证册、实习实验材料费。教材资料按时收取。收费标准及课时应向学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