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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费[1999]16号)


市邮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的函》(珠邮函[1999]20号)文悉。你局职工培训中心开展的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与我局批复市电信局培训中心的培训内容是一致的,可按我局《关于邮电通信行业技能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珠价[1999]147号)文规定的相关项目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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