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变更收费许可证的请示》悉。鉴于你中心机构改革后,机构已定为事业编制,房地产档案馆成为你中心的内设科室。根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项目(第一批)的通告》(粤价[1997]315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对利用房地产档案服务收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查询服务费:
1、电脑查询规划国土房地产档案,每宗20元。
2、手工查询规划国土房地产档案,每宗30元。
二、证明费:
1、电脑打印房地产产权、地政、报建及房地产抵押、查封档案资料,并加盖证明章的,每宗50元。
2、摘抄案卷文件资料,并加盖证明章的,每宗80元。
3、出具原始报建、土地使用权属情况,房地产产权情况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证明章的,每件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