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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广告张贴服务费等26项收费的通知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广告张贴服务费等26项收费的通知
(珠价[2002]13号)


市工商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取消市物价局珠价费字[1994]7号文规定收取的广告张贴服务费等26项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请到财政部门办理收费票据的注销手续,并将2001年的收费情况报我局。

  附件: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〇〇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1

广告张贴服务费

1

2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注册书

13页

1

3

企业申请营业登记注册书

10页

1

4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表

5页

1

5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表

5页

1

6

企业申请停业登记表

2页

0.50

7

企业申请补发执照表

2页

0.50

8

企业年检报告书

5页

3

9

企业法人须知书

46页

3

10

外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6页

1

11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表

4页

1

12

董事会决议书

25页

10

13

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表

12页

1

14

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书

5页

1

15

私营企业申请注销登记书

3页

0.50

16

私营企业年检报告书

6页

3

17

财产租赁合同书

50页

6

18

工矿合同书

50页

6

19

进出口合同书

50页

6

20

加工定做合同书

50页

6

21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

50页

6

22

修理、修缮合同书

50页

6

23

法人委托书

100页

6

24

法人证明书

50页

6

25

企业索取资料、信息服务费

 

20-30

26

复印资料工本费

16-32开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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