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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报关业务处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单等八项收费的复函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报关业务处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单等八项收费的复函
(珠价[2002]5号)


珠海特区报关业务处:

  你处报来的《关于清理收费项目的报告》收悉。根据2001年12月26日市府办主持召开的关于珠海市港口货运收费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和投资环境,促进珠海港口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取消你处报来的八项收费,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单,60元/本;

  二、出境货物报检单录入处理费,30元/份;

  三、入境货物报检单录入处理费,30元/份;

  四、进、出境汽车载货清单,1 0元/本;

  五、进、出境车辆放行条,2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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