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市建设工程、商用土地交易中心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2001]78号)
市建设工程、商用土地交易中心:
《关于珠海建设工程、商用土地交易中心实行交易收费的请示》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建设工程、商用土地交易中心,在施工、设备工程招标中,向工程中标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计:1亿元以下按0.09%收费,超过1亿元按0.05%分段累加计算,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同意工程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设计、监理中标价的l%收取,由建设单位缴交,单项工程收费最低不低于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