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物业分级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1、各地市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
2、建议成立专家组,对各类物业的分级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把工作做实做细。
3、物业分级的申报表和物业等级证书省里已统一印制,请各地市到我厅领取。
五、物业企业资质审批的几点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把关,对规模小、专业技术人员少以及开发企业参与投资的要严格控制。
2、注册资本中流动资金要占40%以上。
3、全省统一使用新式申报表,用旧表申报的省厅将不予授理。
4、各地市上报程序要规范。三级以下企业各地市可不对上行文,但要签字盖章,若再只盖章不签字,不写意见及年月日的,省厅不予爱理;三级企业拟晋级的,各地市要对我厅行文。
5、材料装订要规范,各地市主管部门要把关。装订材料要有目录,并将申报表留出2份不要装订。
六、拟召开物业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
我厅拟于本年度9-10月份召开全省物业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为了将本次会议开的成功,达到交流经验,推动全省物业行业发展的目的,现将会议经验交流参考提纲(附件一)发给你们,各地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预报交流题目,并于8月10日前上报经验材料,待我厅审核完后确定。
七、关于物业“维修基金”
现将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附件二)发给你们,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5日前报我厅。另:黑建房函[2003]13号会议通知要求的维修基金汇报内容一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八、关于企业诚信档案建设
现将黑龙江省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附件三)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1、档案系统建设各地市主管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力争把我省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好,以便更好的为将来工作服务。
2、各地市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企业软件定购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购置单及购置款报我厅信息中心,待建设部注册后发放软件和收据。
3、软件管理版(免费定购)要包括所属市县。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