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举办贯彻工程勘察国家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及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贯彻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处理规范》等新颁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提高全省工程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保证工程勘察质量,定于2002年10月24至25日举办全省贯彻工程勘察国家标准培训班。
一、参加人员:全省具备工程勘察资格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二、培训地点:哈市太阳岛平原街副1号市规划局培训中心,可在防洪纪念塔附近友谊路和中央大街交接处乘开往太阳岛的公交车到终点下车前行200米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