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纲要框架研究阶段):2010年上半年。在充分与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衔接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和初稿。通过新闻媒体、相关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和取得成果,及时吸纳社会各界为我市“十二五”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更多地吸收民智、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组织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
(三)第三阶段(纲要完善阶段):2010年下半年。完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稿,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提出相应的评审报告。做好规划纲要纵向和横向的衔接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总体规划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
(四)第四阶段(纲要审议通过阶段):2011年初。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进一步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形成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理顺关系,确立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是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总体上要按照“强化总体规划的功能,做深专项规划,重视区域规划,做实县(市、区)规划”的思路和要求,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市(县、区)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总体规划要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减少行业发展等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属于政府公共职责范围内的内容。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要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措施要可行,要成为项目决策和政府安排投资的依据。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县(市、区)规划要更多地体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成为最贴近人民群众、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
(二)密切协作,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规划衔接是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十二五”规划期间,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全国和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区域或行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
(三)发扬民主,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公众参与是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要坚持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开放性,在编制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参与制度,采取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本思路、总体规划草案形成后,要在平顶山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它规划也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询意见。对于县(市、区)规划,特别是其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某些专项规划,应当直接听取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