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沪农委[2010]127号)
崇明县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崇明县关于2010年村庄改造计划的请示》(崇府政[20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计划方案。
  二、村庄改造实施范围。2010年崇明县村庄改造实施范围为陈家、中兴、堡镇、竖新、新河、庙镇6个镇的6个村,涉及农户1832户(详见附件)。
  三、奖补资金。2010年村庄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150万元。村庄改造专项奖补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村庄归并和宅基地置换。请规范财政奖补工作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乡镇 
 | 试点村 
 | 计划改造户数(户) 
 | 
陈家镇 
 | 花漂村 
 | 300 
 | 
中兴镇 
 | 滧中村 
 | 173 
 | 
堡 镇 
 | 南海村 
 | 236 
 | 
竖新镇 
 | 春风村 
 | 300 
 | 
新河镇 
 | 卫东村 
 | 267 
 | 
庙 镇 
 | 联益村 
 | 556 
 | 
合计 
 | 1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