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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机关委员会关于表彰交通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机关委员会关于表彰交通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新交机党【2007】6号)


厅机关各支部:

  2006年,厅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自治区公路交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去年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求真务实、扎实有效地参加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我们树立了学习榜样。

  经厅机关各支部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并经厅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

  授予第一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授予库尔班·沙吾提等4位同志“优秀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授予艾比孜古丽等4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授予王欢等16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区直机关工委、交通厅党组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厅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新疆公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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