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召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宣贯会的通知

新疆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召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宣贯会的通知
(新交质监函[2006]20号)


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各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各在建公路项目执行办:

  为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使各有关单位尽快熟悉新办法,正确理解新办法,规范我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市场秩序,提升我区试验检测技术实力与水平,交通厅公路质监站拟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宣贯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3月16日上午

  会议时间:会期1天,3月16日下午至17日上午

  会议地点:新疆煤炭宾馆(友好南路98号,区职工大学对面)乘2路、52路、101路到西虹路站下车即到。

  二、会议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

  1、3月16日下午:交通部质监总站张晓冰主任讲解新办法,宣贯有关要求。

  2、3月17日上午:

  ①分组学习讨论“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

  ②厅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名额见附表

  会议代表会务费每人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厅公路质监站:赵尔胜  付丽

  电话:0991-5280503

  传真:0991-5857674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宣贯会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备注

1

交通建设局

4人

2

公路管理局

4人

3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各2人

主任、技术负责人

4

公路工程监理单位

各1人

主管试验检测的领导

5

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执行办

各1人

主管试验检测的领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