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长远出发常抓不懈。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包括企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强化内部管理,特别是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要强化管理;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特别要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通过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五、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治区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于日前成立。组长由池重庆书记、穆扎帕尔?米吉提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李寿庄巡视员、杨新民组长、帕尔哈提·艾孜木副局长、王玉成副局长、丁秀峰助理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王庆毅、葛家瑄、曹志新、秦斌明、陈思东、李伟、代兴善、孙琦、马睿、杨宪荣、玉素甫江、刘默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新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庆毅、葛家瑄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秦斌明、曹志新、苟忠全担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我区开展专项治理的三个阶段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进度、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和工作到位。要定期向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8月中旬前,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情况报专项治理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对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总结和推广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自治区旅游局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电话:0991- 8831507,投诉网站设在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的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