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进行表彰的通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进行表彰的通报
(安政文[2009]21号)


  2008年,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在省公司和安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销售卷烟155585.23箱,完成省局下达目标的103.72%,居全省第一位,同比增长6.45%,增幅居全省第一;全市全年人均7.49条,同比增长0.49条,增幅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7.42条高0.07条;费用率6.65%,同比减少1.2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继续保持着全省最低;实现税利39711万元,同比增加13858万元,增幅53.6%。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恪尽职守、不畏艰难、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全市营造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良好氛围。希望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谋划新发展,持续推进安阳烟草商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