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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三)积极推行综合治理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要按照新修订《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单位申报、中介检测、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消防监管模式,实施全方位动态监管,科学、合理调整消防监督管理的方向和重点,提高监管效率。要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建设、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房管、旅游、质监等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各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发〔2006〕15号和豫政〔2006〕52号文件要求,依法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证照;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用足用够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手段,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四)强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要以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四项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派出所“消防治安”一体化工作,不断加大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居民、村民住宅区、“九小场所”、“多合一”、出租房屋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警务区民警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6月份前,所有责任区民警必须轮训一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确保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年内所有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实行网上执法。
  四、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一)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并结合实际做好辖区消防规划的调整、修改工作。5月底以前,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7月底以前,龙安区消防大队新营房建成并投入使用;10月底以前,市战勤保障大(中)队和消防特勤队建成。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市政消防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完整好用、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通信设施快速、便捷。年内,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二)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林州市在城市建成区、安阳县在辖区东部分别新建一个专职消防队,以增强辖区灭火救援能力。11月底前必须投入正常执勤。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逐步实施在区域性强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年内,滑县万古镇,安阳县曲沟镇、白壁镇,林州市姚村镇、临淇镇、陵阳镇等6个镇要建成专职消防队,确保年底前投入正常执勤。目前,已经建成的83个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要提高营房设施、车辆装备等建设标准,明确经费保障责任和标准,确保30%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达到新的建设标准。要增招消防文职人员,充实消防监管力量,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消防文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名。加强“巡消结合”、“保消合一”队伍建设,全面推广“巡消结合”、“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对巡防队员、保安人员开展全员额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尝试成立消防保安公司,逐步探索实行商场、歌舞、洗浴场所和消防控制室等场所消防保安派驻制度,延伸消防监督管理的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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