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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农机科〔2007〕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日前,自治区农机局下发《关于做好(2008-2009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农机科〔2007〕26号),要求各地(州)市农机局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做好《2008-2009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一个多月来,申报者寥寥无几。据了解,有许多企业至今还未见到《通知》,有些企业虽然收到或者从网上查到《通知》,但未完全领会《通知》的具体要求,自认为产品已上过《目录》,不用再申报了。有的地区农机部门也提出当地引进许多受农民欢迎的新型农机,只因为没有上目录而享受不到国家购置补贴政策等问题。为切实做好《2008-2009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推荐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责任感
  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是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促进农机制造业和农机化发展的产业政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做好《目录》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提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为农民办实事的高度来认识,要作为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本着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对国家、企业、农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目录》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
  二、发挥职能,注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效
  我区地域辽阔、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模式差异较大,区域性特色对农机化技术提出许多不同的要求。为此,地(州)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认真做好《目录》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首先,应按《通知》要求做好《2008-2009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的宣传告知工作,宣传面应该覆盖当地销售的农机产品所涉及的所有企业。一些企业还不了解支持推广目录的作用意义、申报要求、申报程序,这将直接影响到目录的编制工作。其次,应当做好当地销售的农机产品和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如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市场拥有及需求量、是否有推广许可手续、过去是否上目录、是否享受过补贴、用户意见如何等等。掌握了上述基本情况,有助于有的放矢的搞好《目录》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第三,及时推荐或组织生产(经销)企业申报,尤其是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且使用效果好的特色农业机械产品应创造条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确保各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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