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自治区人事厅新人发〔2002〕25号文件的要求,申报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经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原申报单位须采取一定的形式向社会或单位用3-5天的时间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
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三道湾路12号自治区档案局综合法规处。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李 敏、李宝军
联系电话:0991-2641837、2615798
传 真:0991-2615799
附件:1.推荐评审档案系列(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2.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
3.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4.“破格”推荐评审档案专业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5.申报档案系列(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6.申报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推荐评审档案系列(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
单位
|
| 行政
职务
|
|
学历
|
| 学校
|
| 专业
|
| 毕业
时间
|
|
原专业
职 务
|
| 评审
时间
|
| 申报专业职务
|
|
外(
汉)语
成绩
|
| 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成绩
|
| 参加继续
教育情况
|
|
主要
工作
经历
|
|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著、论文、译著、译文
|
|
专业
获奖
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