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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召开自治区家庭建档现场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召开自治区家庭建档现场会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7〕7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档案局(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区全面推进家庭建档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新疆、平安新疆服务。自治区档案局决定于2007年9月下旬在克拉玛依市召开自治区家庭建档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07年9月27日-29日,9月27日为报到时间。
  2、会议地点:克拉玛依市迎宾馆(克拉玛依市西环路39号,市交通局对面。客运站下车后,乘坐104路中巴车到克拉玛依市防疫站下车即到;若打的从客运站到迎宾馆大约7元钱)。
  二、会务费每人350元,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按出差对待。
  三、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及名额分配
  伊犁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各5人(含县、市、区档案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各4人(含县、市、区档案局)。上述参加会议人员名额中各地、州、市档案局主要领导及业务指导人员各1名,其余为县、市、区档案局领导或业务指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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