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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档案工作“一报、一刊”发行征订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档案工作“一报、一刊”发行征订工作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6〕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档案局(馆):
  《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以下简称一报、一刊)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舆论阵地,对宣传档案工作、进行档案学理论探讨和指导档案工作实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受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喜爱。近年来,“一报、一刊”对我区档案工作的发展给予了积极关注,并进行了深入的、全方位的报道。刊登在《中国档案报》上反映新疆档案工作的文章,几年来一直位于全国各省区前列,为扩大新疆档案工作的影响、优化新疆档案事业的发展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一报、一刊”的发行征订工作,巩固和发展档案工作的舆论阵地,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发行征订工作的领导。“一报、一刊”是指导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报刊,是我区各族档案工作者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工具。全区各级档案部门要从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档案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一报、一刊”发行征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发行征订的目标。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本地区“一报、一刊”发行征订目标,使刊物的订阅数与在“一报、一刊”上刊登反映本地区档案工作的稿件相适应,真正体现出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水平和档案宣传工作水平。
  三、完善措施,确保发行征订工作的积极开展。要把“一报、一刊”发行征订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档案宣传工作计划之中,纳入档案局(馆)领导工作职责之中。自治区档案局从今年起,将把“一报、一刊”发行征订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区档案工作及档案宣传工作年度计划之中,并每年对各地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统计。
  四、把握政策,认真做好发行征订的宣传工作。要在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报刊发行的要求的同时,努力抓好档案工作报刊发行征订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订阅“一报、一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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