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3年我省技工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统考与技能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技工学校:
今年,我省技工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统考与技能鉴定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下一阶段的考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粤劳社函〔2003〕377号文的通知要求,广州地区部、省属技校的考评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遣派。具体安排现已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各校接到此通知后,请速与派往本校的考评员联系,将《考评员须知》(附件2)交给他们,并做好考评员的交通接送等工作。如有问题,请在11月12日前将情况反馈回省鉴定中心考务科。
各市属技校和广州地区外的部、省属技校考评员由各市负责,请于11月12日前将派遣情况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二、领卷时间:各市和广州地区的部、省属技校11月12日领卷,地点: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位置见附件3。其余各校于11月13日派保密员到本市领取试卷。
回卷时间:11月17、18日。请各市及广州地区省、部属技校将考卷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封装送回省鉴定中心。
三、按照规定的统考时间及批次组织考试。考前必须清理机房的病毒,确保网络及考生用机的正常使用。
考试时间及批次:
11月15日 (星期六)
第一批 8时30分 至10时30分
第二批 11时15分 至13时15分
第三批 14时15分 至16时15分
第四批 17时00分 至19时00分
11月16日 (星期日)
第五批 8时30分 至10时30分
第六批 11时15分 至13时15分
第七批 14时15分 至16时15分
第八批 17时00分 至19时00分
四、各市要按照粤劳社函〔2003〕377号文的通知要求,组织、指导本市学校做好本次统考的各项考务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各考场学校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我省下发的考务工作细则等文件资料(详见附件4),确保本次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