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2005年度自治区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报
(新档发〔200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档案局(馆),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型企业,自治区各部门档案馆、专门档案馆:
在各级档案部门和自治区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度自治区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已及时上报国家档案局。这与各地、州(市)档案局(馆)领导的支持分不开,更是各级档案部门和自治区各单位档案统计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今年,自治区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上报单位达到了118个,其中14个地、州、市档案局(馆)都按时上报了档案统计年报,但档案统计年报质量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个别单位上报的年报中有漏报、漏填问题;2、档案资料编研的种数与字数关系混乱;3、没有“馆(室)藏(存)资料”却出现“利用”数据;4、2005年度年报比2004年度年报在一些数据上严重减少,也没有书面形式说明。
经对各地区各部门2005年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上报时间和报表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特对以下单位提出表扬:吐鲁番地区、昌吉州档案局(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纺织工业行业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供销社、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邮政局档案馆、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畜牧厅、自治区党校、自治区盐务局、自治区司法厅、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农业科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档案馆、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农行新疆分行、农行新疆兵团分行、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地矿局、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时上报的地区档案部门和自治区单位有: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档案局(馆)。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侨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地震局、自治区民语委、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自治区党委老干局、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老龄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治区文联、自治区纪检委、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机电行办、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党委政研史、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自治区地名管理中心、新疆艺术学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电信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新疆社会科学院、新疆教育学院、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公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新疆电力公司、新疆测绘档案资料馆、新疆气象局、新疆日报社、新疆职业大学、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乌鲁木齐石化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