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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3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统考暨技能鉴定成绩公布和证书核发事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3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统考暨技能鉴定成绩公布和证书核发事宜的通知


各市招考办、考试中心,广州地区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
  2003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统考暨技能鉴定阅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成绩公布和证书核发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办法
  1. 广州地区省、部属学校的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其他学校的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地级市招考办、考试中心,再由市招考办、考试中心转发给学校。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已将考试成绩发出,请注意查收。
  考生可通过省考试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 5184.com)、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dosta.org.cn)或声讯电话(16880021或96040)查询考试成绩。
  2. 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由学校汇总,填写《2003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统考暨技能鉴定成绩查询申请表》(附后),统一向省考试服务中心申请查阅,3月21日以后不再受理。
  二、证书核发
  1.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可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请各校认真校对合格考生的各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同时使用与成绩同步下发的报名软件升级程序,升级原报名软件,并通过该软件打印两份合格考生名册,加盖公章,注明学校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尚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名册中"身份证号"一栏空置;考生姓名的汉字无法输入的,用".."号代替一个汉字,打印后再用红笔在两份名册上补填汉字;原报名信息有误的,用红笔在按原上报信息(错误)打印的合格考生名册上直接修改。
  如学校未按要求在名册上修改,将按原报名数据库资料打印证书。由此导致证书内容错误的,其重新补办证书的工本费用由学校负责,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
  3.合格考生需交大一寸(二寸)黑白免冠近照一张。由学校统一收集,按标准格式(长5cm,宽3.8cm)裁剪,用圆珠笔按楷体字体将考生姓名写在相片背面正中间,待墨迹干后,按准考证号顺序叠放。
  4.考生成绩核对无误后,请各校尽快将合格考生名册和相片挂号邮寄或直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科办证。下发的成绩电子文件供学校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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