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数控车床工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各地开展技能鉴定考核工作,加强我省考评员队伍建设,我中心将于今年三、四月份在广州举办两期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职业(工种)
第一期为数控车床工、分析工、制冷维修工、服装设计定制工、食品检验工、维修电工。
第二期为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移动电话维修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
二、 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
2.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 近年来我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4.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规定;
5.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6. 相关职业的鉴定标准、鉴定规范以及鉴定程序、评分标准和考评方法等。
三、 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是拟推荐作为上述职业(工种)的考评人员。被推荐者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工、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四、 时间及地点
1.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3月19日至21日,报到时间为3月18日下午3点。
2.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4月9日至11日,报到时间为4月8日下午3点。
3. 培训地点:红帆酒店,广州市革新路126号之一(248、813路公共汽车总站),酒店联系电话:84368689(总机)转服务台。
五、 证书
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考评员证卡,作为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六、 培训费
每人4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和证书工本费),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 其他
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荐表》(可复印),带免冠黑白小一寸近照二张,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或高级工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时交会务组。
请各市鉴定中心及有关单位按期分开登记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分别于3月12日前和4月2日前将《参加考评员培训班人员登记表》(回执)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