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在四川省档案学校举办档案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7〕3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档案局(馆):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全区档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自治区档案局研究决定,在四川省档案学校举办一期档案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及名额分配:
伊犁、乌鲁木齐、昌吉、巴州、阿克苏、喀什六个地、州、市各3名;阿勒泰、塔城、和田三个地区各2名;克拉玛依、博州、哈密、吐鲁番、克州、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九个地、州、市各1名。请各地州市档案局(馆)按照所分配的名额推荐年龄在45岁以下的档案业务骨干或兼职教师,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名单(含本人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民族、性别、工作单位)报自治区档案局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电话:0991-2631879;联系人:苗世刚、田雪萍),经审定后即可参加培训学习。
二、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四川大学秘书档案系、四川省档案局(馆)、四川省档案学校的教授、专家讲授最新的档案现代化信息知识,主要内容有:《档案法律知识》、《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电子文档管理》(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还将酌情通过实际操作,培养学员基本的档案业务技能。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自治区档案局(馆)承担。学员需交资料费253元(含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结业证等)。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可提供民族学员用餐),费用自理,按出差对待。
四、培训时间:
2007年8月19日报到,8月20日-- 9月30日上课(含学习、考察时间)。
五、培训地点:
四川省档案学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友谊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