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关于2004年6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4]36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4年6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原定于6月5日举行的秘书、营销师(推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推迟至6月12日举行;原定于6月6日举行的职业指导人员、心理咨询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推迟至6月13日举行。
二、2004年6月13日只举行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国统一鉴定。请各考点于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及时回卷至省鉴定中心,以免试卷作废。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级的理论考核时间为8:30-11:00,技能考核时间为14:00-16:00。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方案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