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请协助推荐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就业,决定对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作充实调整,以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建设。请你们根据专家的资格条件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资格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本行业职业(工种)中有较高威望;
2. 具有本职业(工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3. 担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一年以上;
4.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指导本专业从业人员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5. 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政策、规范和程序以及本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等;
6. 热心并且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 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嗜好。
二、推荐程序
1. 被推荐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推荐表》(附后),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评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贡献和成果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