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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法律法规、现代化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法律法规、现代化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新档函字〔2006〕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县(市、区)档案局(馆),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
  为加强档案执法监督工作和档案人员档案法制知识的学习,提高档案人员的档案法律知识水平和现代化知识水平,自治区档案局决定3月底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一期档案法律法规、现代化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县(市、区)档案局(馆)长、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人员,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及档案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聘请苏州大学教授授课。主要内容有:档案数字化与数字档案馆讲座、政务信息公开与现行文件开放利用、知识经济时代的档案信息管理、电子文件管理讲座、行政许可法、档案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3月31日-4月7日,3月30日为报到时间,报到时每人交免冠1寸照片2张。
  培训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财苑饭店(苏苑街136号),乘火车者出站后乘1路、102路公共汽车“南门二村”站下车即到(从火车站打的约15元左右)。
  联系电话:0512-65250151(财苑饭店总机)
  四、培训费用
  根据物价局有关规定,每人收培训费500元,资料费实收。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按出差对待。
  五、报名办法
  请各地、州、市、县档案部门及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单位,务必于3月24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以电话方式报自治区档案局法规处和档案干部培训中心。
  法规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金江  0991-2641837
  培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苗世刚  古丽努尔 0991-2631879(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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